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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拖欠工钱,包工头跑路了找谁要
发布时间:2026-10-20

老孟跟着一个包工头在工地干活,说好的工钱一拖再拖,最近包工头干脆失联了,电话不接,人也不见。老孟和工友们辛苦的血汗钱眼看没了着落,不知道该找谁讨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

包工头跑路后,老孟等农民工的工资并非无人管。依法分包单位拖欠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清偿,建设单位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老孟可以向上游单位和有关部门主张权利。

建议老孟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欠条和包工头失联的证据,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主张支付工资,同时向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足额支付工资。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劳务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