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的总包公司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了一家没有资质的小公司。结果小公司干的活出了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找老金索赔,老金觉得是分包人的错,不该全算在自己头上。
《民法典》规定,违法分包的情形下,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对工程质量等问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建筑法》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依据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属于违法分包,就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一般应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老金不能因为是分包人的错就完全免责。
建议老金核实分包人的资质情况,分包合同和质量缺陷的证据,厘清双方责任,主动配合发包人处理质量问题,再依法向有责任的分包人追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违法分包,工程质量责任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