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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干到一半撤场,已完工程怎么结算
发布时间:2026-10-22

老许承包的工程干到一半,因为发包人长期拖欠进度款,实在撑不下去,只能中途撤场。撤场后老许想结算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发包人却以工程没干完为由拖着不给。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已完成部分工程且质量合格的,有权主张相应的工程款。

依据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施工合同解除后,已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老许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依法有权主张工程款。

建议老许收集已完工程的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和发包人拖欠进度款的证据,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固定和结算,先与发包人协商结算,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必要时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中途撤场,工程款结算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