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火锅吃到医院去,这大概是最离谱的消费体验了。锅底突然炸了,热汤溅了一身,烫得皮开肉绽。这时候店家来一句\“是你自己操作不当\“,你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法律上这事儿很明确:店家的责任跑不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饭店是典型的经营场所,火锅锅底属于店家提供的设备和食品,店家必须保证其安全性。
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锅底爆炸属于严重的消费安全事故。
那店家说\“你自己操作不当\“有没有可能成立?理论上,如果店家能证明事故完全是由消费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但火锅锅底爆炸这种事,常见原因往往是设备老化、燃气泄漏、加热过度等,根本原因在店家维护不当。消费者正常吃火锅,谈不上什么操作不当。
举证责任也是个关键点。对于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法院通常会要求经营者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店家说你自己弄炸的,他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受伤后第一时间去医院治疗,保留好病历、医疗费票据、火锅店消费凭证。同时拍照录像固定现场证据,及时报警或拨打12315投诉。不要接受店家的小额私了,因为烫伤往往有后续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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