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了官司,对方就是赖着不给钱——这是执行程序中最令人头疼的问题。但法律为拒不执行者准备了一系列后果严重的手段。
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强制执行的基本框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是全面的:第一,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以上,不能在星级宾馆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和车辆,不能旅游度假。第二,信用惩戒——失信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第三,职业限制——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四,限制出境——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申请执行人而言,如果掌握了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线索,应当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供。这包括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给亲友、通过虚假交易转移资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形。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执行程序的推进需要结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选择合适的执行措施,如您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执业律师指导执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