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在小区里,被邻居散养的狗咬伤了腿。邻居说:「我家狗不咬人的,肯定是你先惹它。」你该找谁赔?能赔多少?
民法典第1245条确立了一个对饲养人相当严格的责任标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个规定意味着:动物致害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你不需要证明邻居有过错,只要证明他的动物咬了你。相反,邻居要想免责,必须由他自己举证——证明是你故意挑逗或者有重大过失。
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如部分城市禁养的藏獒、比特犬)造成损害,饲养人几乎没有任何免责空间——哪怕是你的过错,也要全额赔偿。
给养宠人的一句话:牵绳、打疫苗、买保险。给被咬者的一句话:第一时间就医、报警、保留全部票据。每一条都可能在法庭上变成真金白银。
本文仅为侵权责任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涉及动物致害赔偿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执业律师获取专业维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