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施工发生质量纠纷,被挂靠企业的法律责任
2026年05月26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借用一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工程完工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求赔偿。被挂靠的建筑公司觉得"我只是出了个名,工程又不是我干的,凭什么要我赔"?这种想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被挂靠企业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资质承接工程,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被挂靠企业和挂靠人对质量问题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同时起诉被挂靠企业和挂靠人,要求他们对质量修复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企业也不能以"挂靠协议约定由挂靠人独立承担质量责任"为由对抗建设单位。挂靠协议中的此类约定只在被挂靠企业和挂靠人内部有效,对外部没有约束力。重庆地区的建筑企业应当避免参与挂靠行为,如果已经涉及挂靠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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