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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必知的法律常识

2026年03月15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第1篇:渝北区高空抛物:找不到人,全楼都可能赔

最近渝北区某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一辆轿车被砸坏,但找不到是谁扔的。车主该找谁赔?渝北区侵权责任律师告诉你:全楼都可能要赔。

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造成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整栋楼的业主都得“凑份子”赔偿。

两江新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提醒:物业也要负责。物业没装监控、没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渝北区房产纠纷律师建议:小区业主联合要求物业安装高空摄像头,既能威慑,又能取证。万一出事,有证据才能找到真正责任人。

第2篇:两江新区医疗纠纷:患者维权三步走

在两江新区某医院做了手术,术后出现并发症,怀疑是医疗事故。怎么办?两江新区医疗纠纷律师告诉你维权三步走。

第一步,封存病历。出院前,要求医院封存全部病历,包括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检查报告。这是最关键的证据。

第二步,申请鉴定。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结果是判断医院有没有责任的核心依据。

第三步,协商或起诉。鉴定结果出来后,和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渝北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提醒: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别自己跑去医院闹,容易激化矛盾,反而被动。

第3篇:渝北区网络诽谤:被人在网上造谣怎么办?

有人在网上发帖,说渝北区某公司老板“卷款跑路”,配了照片,结果被大量转发。当事人报警后,造谣者被行政拘留。渝北区刑事律师告诉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被人在网上诽谤、造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固定证据。截图、录屏,保存发帖链接、发布时间、内容。最好去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公证。

第二,要求平台删除。向平台投诉,提供侵权证据,要求删除内容。

第三,报警处理。造谣情节严重,涉嫌诽谤罪,可以报警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可以行政拘留。

两江新区侵权纠纷律师提醒:网络诽谤影响大、传播快,维权要快。拖得越久,损失越大。

第4篇:两江新区宠物伤人:狗咬人,主人要赔多少?

在两江新区某小区,一只没牵绳的狗突然冲出,咬伤路人。狗主人赔了医药费后,对方还要精神损害赔偿。该不该给?两江新区侵权责任律师告诉你。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渝北区交通事故律师提醒:遛狗不牵绳,不仅违法,出事还得赔。重庆有养犬管理条例,出门遛狗必须牵绳,违者罚款。

第5篇:渝北区继承纠纷: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别搞混

老张去世后,留下一套渝北区的房子。老张的儿子早于老张去世,孙子能继承吗?老张的女儿也在老张去世后不久病故,外孙女能继承吗?渝北区继承律师告诉你,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儿子先于老张去世,孙子继承爷爷的份额,这叫代位继承。孙子代替父亲的位置,继承父亲本该继承的份额。

女儿后于老张去世,外孙女继承母亲从老张那里继承来的份额,这叫转继承。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给其继承人。

两江新区遗产继承律师提醒: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很容易混淆,涉及多个继承人时,最好找专业律师理清法律关系,避免家庭矛盾。

第6篇:两江新区交通事故:代位求偿,省心省力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但对方是个“老赖”,就是不赔钱。车主修车花了两万,怎么办?两江新区交通事故律师告诉你,可以用“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就是让你的保险公司先赔给你,然后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偿。你只需要有车损险,事故认定书齐全,就可以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

渝北区车祸赔偿律师提醒:申请代位求偿,不算你出险,不影响明年保费。保险公司有专业法务团队,追偿成功率比你个人高。

两江新区保险公司法律顾问补充:申请代位求偿要提交材料: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对方信息等。保险公司审核后,一般很快赔付。

第7篇:渝北区公司股权: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怎么办?

在渝北区开公司的朋友咨询:大股东把公司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小股东该怎么办?渝北区公司法律师告诉你,小股东也有救济途径。

第一,行使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决议等。大股东拒绝的,可以起诉。

第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小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起诉大股东。

第三,请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损,可以起诉解散公司。

两江新区企业法律顾问提醒:小股东入股时,最好在章程里约定好退出机制、特别表决权等保护条款。事后维权,成本高、周期长。

第8篇:两江新区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什么都适用

网上买了件衣服,不喜欢,想退货。商家说“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这话对吗?两江新区消费者权益律师告诉你,不对,但有例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以下四类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渝北区合同律师提醒:七天无理由退货,退货费用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商家承诺包退。商品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说“特价不退”属于霸王条款,无效。

两江新区债务律师补充:商家拒绝退货,可以向平台投诉,或者打12315举报。解决不了就起诉,金额不大,但胜诉率高。

第9篇:渝北区离婚债务:前夫欠的钱,我要还吗?

离婚后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前夫在外欠的债,债权人把她也告了。渝北区离婚律师告诉你,这要看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债共签”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如果前夫借的钱你没签字,也没用于家庭,而是他自己挥霍了,就不是共同债务。

两江新区婚姻律师提醒:离婚时最好在协议里写清楚:各自债务各自承担。但这个约定只在你们之间有效,债权人还是可以起诉你。关键是要证明钱没用在家庭上。

渝北区债务纠纷律师建议:收到传票别慌,委托律师应诉。举证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法院会判决你不承担责任。

第10篇:两江新区物业服务:电梯坏了,物业不修怎么办?

两江新区某小区电梯坏了半个月,物业说“要动用大修基金,流程慢”。业主天天爬楼梯,能拒交物业费吗?两江新区物业纠纷律师告诉你,不能一概而论。

电梯属于共用设施,维修是物业的合同义务。物业不及时维修,构成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物业履行义务、赔偿损失。但拒交物业费,法院一般不支持。

渝北区房产纠纷律师建议:收集证据:电梯故障照片、报修记录、物业回复。向住建委物业科投诉,要求责令物业整改。实在不行,业委会可以组织更换物业。

两江新区业主维权律师补充:大修基金申请确实需要流程,但物业有义务推动。如果物业故意拖延,就是失职,业主可以要求赔偿。

第11篇:渝北区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情况下可以要?

被人打成轻微伤,除了医药费,还能要精神损失费吗?渝北区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告诉你,精神损害赔偿有严格条件。

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什么叫“严重”?一般要达到伤残等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如毁容、丧失生育能力等。

两江新区侵权纠纷律师提醒:轻微伤、一般侵权,法院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是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即使没有造成身体伤害,也可能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渝北区刑事律师补充: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一般只赔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需要另行起诉。

第12篇:两江新区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才合法?

朋友借钱,说好月息3分,也就是年利率36%。这利息合法吗?两江新区债务律师告诉你,高了!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目前LPR约3.45%,4倍就是13.8%。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渝北区欠钱不还律师提醒:借条里写的利息,超过13.8%的部分,法院不支持。已经付了的,超过36%的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两江新区合同律师补充:除了利息,还要注意“砍头息”。比如借10万,先扣1万利息,实际到手9万,本金只能按9万算。这些细节,写借条时要注意。

第13篇:渝北区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权益差很多

在渝北区一家公司做临时工,签的是“劳务合同”。干了一年,公司说不续签了,有补偿吗?渝北区劳动仲裁律师告诉你,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大了。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有最低工资、社保、带薪休假、经济补偿金。劳务合同受民法典保护,双方是平等主体,没有这些待遇。

两江新区劳动纠纷律师教你区分:如果你受公司管理,遵守考勤制度,接受工作安排,按月拿工资,那就是劳动关系。签什么合同不重要,看实质。

渝北区劳动法律师建议:签合同时看清楚。如果是劳动关系却签劳务合同,可以主张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要求补缴社保、支付补偿金。

第14篇:两江新区遗产管理人:新制度,帮您理清遗产

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什么是遗产管理人?两江新区遗产继承律师给你解释。

遗产管理人,就是负责处理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可以立遗嘱指定,也可以由继承人推选。没人推选的,由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

遗产管理人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制作清单、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有了遗产管理人,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扯皮,也能保护债权人利益。

渝北区继承律师建议:如果遗产复杂,比如有公司股权、多处房产、对外债权债务,可以在遗嘱里指定专业律师或机构担任遗产管理人,省去很多麻烦。

两江新区遗嘱律师补充:遗产管理人可以收取报酬。指定专业机构,虽然要花钱,但能保证遗产处理公正高效。

第15篇:渝北区居住权:房子给子女住,但产权还是自己的

老李想把渝北区的房子过户给儿子,但又担心自己以后没地方住。渝北区房产律师告诉他,可以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设的权利,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简单说,你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但同时给自己设立居住权,有权住到老。

两江新区房产律师提醒:设立居住权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不登记不生效。居住权可以约定是否有偿,也可以约定年限,比如“居住至去世”。

渝北区继承律师补充:设立居住权后,子女不能赶你走,也不能把房子卖了让你腾房。这对老年人来说,是个很好的保障。

两江新区婚姻律师提醒:再婚家庭,一方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亲生子女,同时给再婚配偶设立居住权,既保障子女继承,又保障配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