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领域,经常出现包工头带着工人干完了活,结果上面的转包方或者违法分包方跑路了,发包方说我已经把钱给了总包方,不关我的事。实际干活的包工头和农民工兄弟该找谁要钱?
这个问题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方主张权利。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保护机制。
什么叫突破合同相对性?正常情况下,合同只在签约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总包方和分包方签了合同,实际施工人只能找分包方要钱,不能直接找总包方或者发包方。但是建设工程领域的特殊性在于,实际施工人往往是付出了劳动和材料的最底层主体,如果只能找可能已经跑路的上家要钱,对他们太不公平了。
因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发包方还欠着总包方的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找发包方要钱。发包方不能以我和你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但如果发包方已经把全部工程款支付给了总包方,那实际施工人可能就无法再向发包方主张了。
给实际施工人的建议:第一,在承接工程时,尽可能了解清楚发包方是谁、总包方是谁,保留好合同文件。第二,做好施工记录和工程量确认,保留签证单、结算书等证据。第三,一旦发现上家资金链出问题,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方或总包方的资产。重庆两江新区的建筑施工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可以协助实际施工人快速维权。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重庆律师为您分析实际施工人维权途径。两江新区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建筑施工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