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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2026年06月04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很多中小建筑企业都遇到这样一个困境:工程干完了,却发现当初签的施工合同因为各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合同都无效了,工程款还能不能要回来?这个问题关系到无数建筑企业的生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施工的工程不可能返还给施工方,因此应当适用折价补偿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工程验收合格了,即使合同无效,发包方还是得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工程款。

如果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呢?司法解释也给出了答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简单说,如果工程修好了合格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但工程款还是要给的。如果怎么修都修不好,那工程款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施工合同主要有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无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等。

给建筑企业的建议:第一,尽可能确保自身资质和招标程序合法合规,从源头上避免合同无效的风险。第二,即使合同可能无效,也要认真履行施工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质量合格是拿到工程款的前提条件。第三,保留好所有的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往来函件。重庆两江新区有经验的建筑施工律师可以为您分析合同效力问题,制定应对策略。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重庆律师为您解析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款问题。两江新区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建筑施工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