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被造谣,在短视频平台被恶意P图,在评论区被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离普通人并不遥远。面对网络侵权,很多人选择了沉默,或者在网上骂回去。前者让侵权者有恃无恐,后者可能让自己也陷入法律风险。
正确的做法是依法维权。《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针对网络侵权,维权的第一步往往不是诉讼,而是通知平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通知-删除」规则: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你不需要和那个骂你的人直接交锋。向平台提交侵权通知和证据,平台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处理。平台不处理,平台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侵权情节严重或平台处理不及时,第二步是诉讼。诉讼中面临的主要障碍是「谁是侵权人」——网络侵权者往往是匿名的。但你可以先起诉平台,要求平台披露侵权人的注册信息,然后再追加侵权人为被告。
不要忍。网络上侵害你名誉的,法律给你一条完整的维权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