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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相关问题解答

1970年01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文章来源:重庆律师 文章作者:重庆律师 关键词:两江新区律师重庆律师建筑施工工程纠纷工程款拖欠 施工许可证相关问题解答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形 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包括: 1.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 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的工程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 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2.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合格 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后果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常见问题 Q1:施工许可证可以补办吗? A:已开工但未办证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补办相关手续。 Q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A: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因故不能开工的可以申请延期。 Q3:什么情况下施工许可证会被注销? A:开工后停工超过一年的,施工许可证会被注销。 重庆地区规定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许可证管理严格,实行网上办理,审批时限缩短。建议开工前完成所有审批手续。 律师建议 1. 开工前务必取得施工许可证 2. 妥善保管施工许可证原件 3. 许可证内容变更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 注意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办理延期 5. 涉及处罚的及时法律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