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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1970年01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建筑行业长期存在。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将人工费与材料费分账管理,确保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不得以工程款拖欠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条例的规定,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如果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总承包单位需要先行垫付。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也有监督责任。如果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需要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农民工讨薪的正确途径有几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申请法律援助。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农民工可以通过平台反映欠薪问题。在重庆地区,遇到欠薪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