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了一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才发现施工合同存在违法分包或者没有招标的情况,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工程已经干了一大半甚至已经干完了,合同无效的话,工程款还能不能要回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也就是说,即使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施工方仍然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如果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所以工程质量是关键,合同无效不等于工程款就不用给了,但前提是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在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无效合同下的工程款纠纷时,通常会委托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然后参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行折价补偿。虽然合同无效,但实际施工产生的劳务和材料成本是客观存在的,法律保护的是实际付出劳动的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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