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证据。施工企业必须了解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
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是首先要审查的。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鉴定能力,鉴定人员是否有回避情形,鉴定机构的选定是否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法院指定。
鉴定依据是否充分是第二个审查重点。鉴定意见所依据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工程量计算所依据的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等是否经过了质证。
鉴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第三个审查要点。比如工程造价鉴定中采用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行业标准,质量鉴定中采用的检测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实际质证中常用的策略包括: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发表意见、指出鉴定意见之间的矛盾之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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