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施工的工程款纠纷,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谁承担责任
2026年06月09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在建筑行业中,没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够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的情况非常普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挂靠"。挂靠施工一旦发生工程款纠纷,法律关系就变得非常复杂。挂靠人,被挂靠人,发包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如何划分,谁该向谁承担责任,是实务中经常出现的争议焦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挂靠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那么挂靠施工的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谁是合同中的"承包人"?在挂靠关系中,名义上的承包人是被挂靠单位,实际上的承包人是挂靠人。当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谁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呢?根据司法实践,挂靠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但需要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单位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是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挂靠人,被挂靠人对发包人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就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等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要求实际施工人和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就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工程质量有问题,发包人可以同时告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要求他们一起赔偿。但被挂靠人赔偿之后,可以向挂靠人追偿。
对于挂靠人拖欠材料款或者工人工资的情况,被挂靠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如果材料商或者工人有理由相信挂靠人是在代表被挂靠单位从事业务活动,被挂靠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表见代理责任。所以被挂靠单位在出借资质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内部协议,明确挂靠人的责任,并对外做好风险隔离。
挂靠施工的风险非常大,无论是对于挂靠人还是被挂靠人。挂靠人面临的风险是,合同无效可能影响部分权益的保护,而且一旦被查处会面临行政处罚。被挂靠人面临的风险是,要对外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债务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重庆律师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走正规渠道承揽工程。两江新区律师提醒,如果确实需要通过挂靠方式承接工程,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内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承担,避免将来产生更大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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