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项目竣工后验收时发现多项问题:消防通道宽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楼板厚度偏差超标阳台护栏高度不足。验收结论为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整改。施工方说部分问题是设计图纸本身有缺陷造成的。责任到底归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前的法定程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认定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施工方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导致的质量问题如楼板厚度偏差护栏高度不足等属于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应当承担整改费用和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如果设计图纸本身存在缺陷导致验收不合格如消防通道宽度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属于设计方责任。施工方按照有缺陷的设计图纸施工产生的整改费用应当由设计方承担或者由建设单位向设计方追偿后补偿施工方。
还存在一种情况是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导致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修改设计如压缩消防通道宽度增加使用面积等违反强制性标准导致验收不合格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议各方在竣工验收不合格后首先明确不合格项的原因和责任归属。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方整改,设计问题由设计方修改设计后施工方按新设计整改,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导致的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整改费用。责任不明时可以委托专业鉴定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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