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工程款结算争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年06月14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某施工企业完成了一项市政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两千万元。但竣工结算时甲方只认可一千六百万,认为部分施工内容属于合同外变更不应计入。施工方认为所有变更均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应全额计入。双方僵持不下,施工方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程款?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是建筑施工领域最常见的纠纷类型。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种途径是协商调解。双方可以在结算审计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最终结算价,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作为协商依据。

第二种途径是工程造价鉴定。如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合同工程变更签证竣工图纸现场勘验记录等资料出具鉴定意见,法院以此作为裁判依据。

第三种途径是仲裁。施工合同中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应当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程序相比诉讼更加灵活高效,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建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签证管理,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取得甲方现场代表的书面确认。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争议不要拖延,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工程款追讨有法定期限,超过时效将丧失胜诉权。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法律纠纷,可咨询重庆两江新区执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