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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能要求调价吗

2026年06月15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签合同的时候钢筋五千一吨,等到正式施工的时候涨到了七千一吨。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施工方的成本一下子增加了不少。这种情况下,能要求甲方调整合同价格吗?

这个问题在建设工程领域非常敏感,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纠纷。建材价格大幅波动,既不是发包人的错,也不是施工方的错,而是市场行情的变化。那么法律上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首先看合同有没有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如果在施工合同中已经写明了材料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比如约定当材料价格上涨或者下跌超过百分之五时双方重新协商价格,那就按合同约定执行。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双方按约定办就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或者合同明确约定价格包死不调整,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要求调价缺乏合同依据,甲方完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拒绝调价。

但是,法律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情势变更。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否构成情势变更,需要看涨幅是否超出了正常商业风险的范畴。一般来说,如果材料价格涨幅在百分之十以内,法院通常认为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构成情势变更。如果涨幅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甚至百分之三十,法院有可能认定为情势变更,支持调整合同价格。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情势变更的认定非常谨慎。因为如果随意放宽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会破坏合同稳定性和市场交易秩序。所以施工方想要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调价,必须提供充分的市场数据证明价格涨幅确实属于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防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调价条款,比如约定参考某个价格信息平台的数据,当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调整合同价格。

另外还有一个实际的做法:如果材料价格确实大幅上涨,施工方可以先停工,与发包人进行友好协商。大多数发包人也理解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从工程顺利推进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价格对双方都有利。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价格和付款方式。

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施工企业的冲击确实很大,但通过合理的合同管理和协商,还是能够找到解决方案的。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材料价格大涨导致亏本施工,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调价,建议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就做好价格调整条款的约定,遇到问题找专业律师评估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