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
1970年01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挂靠经营在建筑行业非常普遍,但法律风险也很大。根据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挂靠行为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没有资质的个人或企业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有资质的企业收取管理费后,将工程交由无资质的人实际施工。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采购材料、雇佣工人等。挂靠行为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几个方面。施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虽然可以根据工程竣工验收情况主张工程款,但法律保护力度不如有效合同。挂靠人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被挂靠企业需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挂靠人欠付材料款、工人工资时,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被挂靠企业。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借款,被挂靠企业可能需要对还款承担责任。被挂靠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挂靠行为后,可能面临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对于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来说,这种行为风险都很高。建议遇到与挂靠相关的法律问题,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qdzlawyer.com/wenji/flsb/229.htm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