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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可以停工吗

2026年06月05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awyer.com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迟迟不提供施工图纸,或者提供的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可不可以自行停工?停工后产生的损失谁来承担?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提供施工图纸是发包人的基本义务之一,如果发包人不履行或者不按时履行,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

但施工方自行停工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决定。如果停工理由不充分或者程序不当,施工方可能被认定为违约,要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只有在图纸缺失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施工方才可以主张停工权。

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施工图纸。通知书应写明截止日期和后果(如无法按期完工、停工损失等),保留送达证据。第二步,如果甲方逾期仍不提供,再发一份停工通知,写明停工的原因、起止时间和产生的费用。如果甲方提供了部分图纸,施工方应当对能够施工的部分继续进行,不能全部停工。

停工期间产生的损失主要包括:人员窝工费(管理人员工资、工人生活费)、机械设备租赁费、材料保管费、临时设施维护费、企业管理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票据和记录作为证据,建议施工方每天做好停工记录,由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

如果双方对停工损失无法达成一致,施工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承担停工损失。法院通常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停工损失进行鉴定,确定合理的损失金额。施工方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施工合同、停工通知、现场签证单、人员考勤记录、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

还有一个实务问题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施工方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停工,甲方可能会反诉施工方擅自停工导致工期延误。所以停工前的书面通知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关键步骤,绝对不要省略。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重庆律师提醒,施工方停工前应履行书面通知义务,两江新区律师可为您提供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咨询。